关于举办浙江海洋学院第二十届勤工助学双选会的通知
各部门、单位、学院:
为加大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,培养学生自立、自强的意识,提高学生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教育的能力,根据《浙江海洋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》(浙海院发〔2009〕14号),学生资助中心将举办第二十届勤工助学双选会。请各学院组织好学生积极参加,各部门(单位)务必按照学生资助中心核准的用人指标(请勿多聘)派专人到现场负责招选工作。
一、时间:2016年3月2日(周三)15:00—16:00
二、地点:体育馆门前
三、程序:
(一)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,首先到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《浙江海洋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》,认真填写相关内容(为避免替代工作,务必贴好照片,1张即可)。
(二)所在学院按照《浙江海洋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》的要求,对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个人基本情况进行审核,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、加盖公章。(原则上申请学生需为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有特殊技能要求的岗位可酌情考虑非贫困生。为给更多的学生提供锻炼机会,1名学生在校内原则上只能参加1个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工作,已经参加学院勤工助学的学生不得再参加此次双选会。)
(三)经学院同意后,学生携带申请表到双选会现场进行应选。应选成功后,将申请表直接交给各部门(单位)负责招选的老师,由其汇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,于3月7日之前交至学生资助中心(行政楼122办公室),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稿发至严俊俊OA邮箱。
(四)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全校应选成功的学生名单,并将申请表分学院整理后加盖公章,再将其返还给各二级学院,存入学生档案中。
四、其他:
各学院将本学期自主安排勤工助学学生的情况,按照《学院自主安排勤工助学学生情况汇总表》的有关要求,填好后将电子稿于3月11日之前发至严俊俊OA邮箱。
学生资助中心
2016年3月1日
附件:1、浙江海洋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(学生用)
2、浙江海洋学院勤工助学学生汇总表(部门用)
3、学院自主安排勤工助学学生情况汇总表(学院用)
4、2016年上半年校级部门勤工助学岗位需求汇总表(核准)